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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和通行证的基本常识

 护照的种类:
  护照是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

护照的主要内容:
  一般来说,大多数国家颁发的护照有三种: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官员护照和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是一国政府发给驻外国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出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有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等使用的护照,也适用于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护照是标有“外交”DIPLOMATIC字样。持有外交护照的人,在国外受到尊重和礼遇,有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也称官员护照、是发给出国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人员,如政府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等。护照上标有“公务”SERVICE、 或“官员”OFFICAL字样。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公务护照即因公护照。 
     普通护照是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本国公民使用的护照。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   
     海员护照是海员在国际间航行、居留使用的专用证件。按国际惯例,海员护照或海员证持有者,不仅可以通行于各国,而且还相互给予免办签证的优待。
     联合国通行证是联合国官员在国际间往来执行公务所持有的身份证件。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的会员代表和联合国的官员,应当享有其独立执行职务所必需的特权与豁免。各国都将这种通行证视为具有护照效力的合法证件,并以持有人给予外交官或一定级别的待遇。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与缴费    (200元/本)

办理时限:
北京:一般为10个工作日;取证日期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上海:10个工作日
南京: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
天津:受理交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杭州: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
苏州:15个工作日
深圳:15日
成都:15个工作日
武汉: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重庆: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核查或调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护照有效期
未满16周岁人员签发5年期护照
16周岁(含)以上人员签发10年期护照

鉴别护照: 
  护照号以G、P、S、D开头的为中国护照,G开头的为因私普通护照,P开头的为因公普通护照,S开头的为公务护照,D开头的为外交护照,E为电子护照(s是大公务,  p是小公务) 

签证:(只有因私护照(G和E)  我们可以办理)
  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种类介绍:
  根据出入境情况可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出境签证只许持证人出境,如需入境,须再办入境签证。入境签证即只准许持证人入境,如需出境,须再申办出境签证。出入境签证的持证人可以出境,也可以再入境。多次入出境签证的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允许入出境。
  根据出入境事由常规可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每个国家情况不一样。
  根据时间长短分为:长期签证和短期签证。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申请长期签证不论其访问目的如何,一般都需要较长的申请时间。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内的签证称为短期签证,申请短期签证所需时间相对较短。
  依据入境次数可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
  依据使用人数可分为:个人签证和团体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依据为持有人提供的方便:有另纸签证、落地签证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签证主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是发给申请入境的外国人。
 
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驻来访人员国家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目前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口岸签证:
  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目前,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对持中国护照允许落地签证的国家和地区:亚美尼亚(Armenia)、肯尼亚(Kenya)、马来西亚(Malaysia)、马达加斯加(Madagasgar)、埃塞俄比亚(Ethiopia)、莫桑比克(Mozambique)、印度尼西亚(Indonisia)、马尔代夫(Maldives)、约旦(Jordan)、艾瑞特里阿(Eritrea)、巴基斯坦(Pakistan)、巴林(Bahrain)、格鲁吉亚(Georgia)、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柬埔寨(Cambodia)、卡塔尔(Qatar)、科威特(Kuwait)、黎巴嫩(Lebanon)、马拉维(Malawi)、帕劳群岛(Palau Islands)、伊朗(Iran)等。

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签证办理: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是指签署“申根协定”的欧洲国家所发出的签证。这些国家之间的边境上,已取消了签证检查。

签证种类:
     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国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直接申报签证:
  到这26个申根国,凡是申请以短期停留为目的而得到的签证,都是多次出入的申根签证。3个月之内(不包括3个月)都算短期。一般从哪个国家入境或者在哪个国家停留时间最长,就向哪个国家的使馆申请申根签证。如果不是去一个国家,同时还要去好几个申根国,那么就在申请申根签证的同时递给所要去的这些申根国的邀请信,使馆会根据你在这些国家一共所需停留的时间,给你相应的允许停留天数。你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允许停留时间),在这26个国家中穿梭往返,一路绿灯。

间接申根签证:
  就是过去那种只对某一个国家入境有效的签证。到这26个申根国,凡是申请长期居住而得到了签证,都属这种。3个月以后(包括3个月)都算长期。长期D类签证都不直接给申根签证,申请到哪个国家的签证,就只能从颁发签证国入境,而到了那个国家后的一周左右时间内办理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手续,然后凭这个国家的长期居住卡即可在申根国自由出入,享受申根待遇。
  C类(TypeC):最常见的短期申根签证,允许有效期内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
  D类(TypeD):此类签证原则上只允许进入签证中注明的国家,但是也会允许在必要情况下于入境之前从另一个申根国家(于5日之内)过境。
  D+C类(TypeD+C):此类签证结合了C类和D类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属于单个国家的签证,同时也可以进入其它申根国家。
  B类(TypeB):过境签证。
  持一个申根国家签发的申根签证,原则上可以在任意一个申根国家出入境。

参加国家:
   目前正式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瑞士和列支敦士登26个申根国。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

申根签证所需的办理材料与要点:
 1、护照,2寸照片2张 ,护照必须提供所有签证记录的复印件。
 2、签证申请表:去对方领事馆网站上下载  
 3、往返机票订票单:只要可以购买国际机票的售票处或者机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签证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三万欧元或三十万人民币以上,需覆盖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险公司或者网上购买。
 5、 出国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包括申请者姓名、职务、工资, 在国外旅游时间的证明。 并注明工作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加盖公章和出具证明负责人姓名、职务及签字,英文翻译件。
 6、在申根国家居住和接待证明:有的国家可以接受网站订房证明,有的国家只接受酒店传真件证明,可以先在网站上查清楚。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内容都需要翻译。
 8、个人经济担保:工资、无冻结的存款证明,或房产证,或车辆购买等。需要原件和翻译件。
 9、身份证:需要原件及翻译件。
 10、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复印件。均要A4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整理递交。
 
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2、签注种类: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
 (不管自由行或跟团,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再次申请签注: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持同一本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个人旅游类签注的申请人可到个人港澳游邮政代办网点递交申请,或者选择电话申请,或者使用出入境便利服务卡(IC卡)申请。

个人办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
    普通一般职业的符合条件的成人公民,准备的资料主要:
    《护照申领表》(办理现场可以直接领取)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现场也可以复印,收费1元/张)
    半身证件照尺寸:标准护照证件照(现场也有办理,收费:30元左右)
    办证工本费:200元/护照,100元/港澳通行证
    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如果你提前准备好复印件,那么就可以当场提交。如果不方便,现场提供复印服务(1元/张)。护照证件照如果不方便到照相馆办理,也可以当场拍摄。
   前往办理现场。查看一下准备的资料是否齐全,领号码牌。排队受理。支付相关的费用后,就可以选择领取方式,等待领取了。